公平、正義,一位刑辯大律師的法治夢
——訪著名刑事律師、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胡瑾律師
作者:趙偉 法律出版社《中國刑辯大律師》 主編
編者: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習近平
這是新一代國家領導集體關心民眾訴求的肺腑心聲,同時也是每一個公民殷切期盼實現的目標和夢想,因為它關乎到我們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是!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律人是這道防線最后的守門人。而律師尤其是刑事辯護律師對于公平正義的追求尤為迫切,因為每一個刑事案件都關乎人之生命和自由,而人類最為寶貴的東西莫過于生命和自由了……
在安徽律師界,尤其在刑事辯護領域,很多人都會提到胡瑾的名字,皆對他在每一重大案件中心思的縝密以及波瀾不驚、心靜如水的定力和學者風骨欽佩不已。胡瑾律師在業界可謂是有口皆碑的了,儼然成為了公平與公正的代言人,人稱“安徽刑辯第一人”。
胡瑾律師的執業生涯已經超過了20年。20多年來他代理大小案件無數,無論是涉及高官的職務犯罪,還是關系到百姓的兇殺類刑事案件,胡瑾律師總能游刃有余,辯護有力。在強大的公權力面前,他敢于發聲,提出強有力的辯護意見;他心思縝密,專注細節,有時竟能讓一個看似沒有希望的案件起死回生;他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注重案件本身的研究,法律同仁尊他為學者型律師。
他說:“我是一名律師,在法律范圍內,維護當事人的最大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每一個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判決是我畢生的追求。”接下來就讓我們走進這位將追求公平與公正視為終身使命的中國刑辯大律師吧。
胡瑾 律師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安徽刑事辯護網(www.148china.com)主任。 胡瑾律師擅長辦理重大刑事案件、毒品案件、職務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國際貿易與投資案件、重大民事案件等。
胡瑾律師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士;
武漢大學國際經濟法碩士;
中國科技大學EMBA(高級工商管理碩士);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高級訪問學者。
胡瑾律師社會兼職
安徽審計學院兼職教授;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立法顧問;
中國海商法協會會員;
中國國際私法協會會員。
胡瑾律師承辦部分案件
1.震驚全國的同濟大學研究生亓培玉在阜陽被害案;
2.陸某某金融憑證詐騙案(詐騙中國銀行合肥分行1000萬);
3.林某彬的“2.18”特大制販羥亞胺案(公安部公布2009年十大毒品案件);
4.安徽龔某特大走私珍貴動植物物品案(建國以來安徽省最大的該類案件);
5.銅陵柯霖特大販毒案(柯霖從死刑改判為死緩);
6.李從蘭故意殺人案(從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九年);
7.李某華特大傳銷案;
8.周某某行賄900萬元案(周某某被判兩年六個月);
9.趙某偉制造、販賣毒品73公斤案;
10.合肥“荔枝販毒案”(胡瑾律師辯護的首犯陳元威被判死緩,其他兩被告被判死刑)。
胡瑾律師發表的論文
1.《國際勞工標準與農民工權益保護》(《法學評論》2007年第3期,該文獲華東六省一市律師論壇優秀論文獎);
2.《仲裁裁決監督失誤的程序救濟》(《武漢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4期);
3.《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理論與實踐的新發展》(《安徽教育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
4.《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安徽教育學院學報》2002年第5期);
5.《淺論我國基因工程的法律規制》(《安徽教育學院學報》2004年5月第3期);
6.《修復性與刑事模式》(《淮南師范學院學報》2007年1月第1期)。
胡瑾律師印象
為人沉斂,胸襟開闊,低調而沉靜,內心深處有著大地般的寬厚與大山般的堅韌。這是胡瑾律師留給筆者最為深刻的印象。十余年前筆者即有了采訪胡瑾律師的想法,因為在十五年前,他因同濟大學研究生亓培玉案的有力辯護,早已走進了筆者的視線和內心,讓筆者深感欽佩和敬仰,采訪中筆者也進一步了解和認識了這位早已久負盛名的刑辯律師。胡瑾律師的那種為人的低調、為事的理性,或許應該是曾經滄海后的超然,是曾歷經狂風暴雨后的坦然吧!面對重大案件他有著波瀾不驚、心靜如水的定力;面對媒體對某些案件的熱鬧紛繁,他總能留一份清醒給自己,執著的推動著每一案件的進展,無畏的前行著,因為他對于每一案件都做到了了然于心,所以才會有的放矢,辯護有力。20年的刑辯之路,20年的披荊斬棘,20年的風雨無阻……
震驚全國的同濟大學阜陽籍研究生亓培玉遇害案
2001年2月4日下午寒假回家過春節的同濟大學研究生亓培玉拉著新婚半年的愛妻如往常一樣出去散步,當行至阜陽市潁州區西湖鎮泉河南岸老壩子通往新壩子的一條路口時,突然,一輛寫有“法院”字樣的汽車在他們身旁停下,出來4個噴著酒氣穿工商制服的人,因司機韓某臣正好將車停在正在散步的亓培玉夫婦附近,韓某臣等4人下車后,分別在車的兩側小便,因韓某臣小便處與亓培玉夫婦僅距5米左右,幾乎是在對著他們尿尿。不忍愛妻蒙羞,亓培玉說了句:“真沒有修養。”但韓某臣卻聞言大怒,邊罵邊沖上去,朝亓培玉面部打了一拳。隨后,另外兩人也參與毆打,將亓培玉打倒在地。亓培玉掙脫起身,沿小路向新壩子方向逃跑,但韓某臣仍不罷休,驅車繼續追攆,其他三人亦沿亓培玉夫婦所走的小路趕去。后有車追,側有攔截,亓培玉遂翻過新壩子逃至泉河邊。亓培玉見韓某臣持械緊追不舍,被迫跳入寬約100米、深近7米的冰冷河中。韓某臣追至河邊,見河水已達亓培玉的腰部,仍持械威脅不放,亓培玉被迫向對岸游去。但是刺骨的河水很快就將亓培玉吞溺,后經法醫鑒定,亓培玉系溺水死亡。
但此等冤案,當亓培玉的家人到公安局報案時,當地公安機關卻認為亓培玉是自己跳到河里的,不予立案。天理何在!亓培玉家人在萬般無奈時找到了胡瑾律師尋求法律幫助,胡瑾律師深感憤慨,決定要為亓培玉的家人討個說法,討回公道。于是,胡瑾律師及受害人家人將案情向亓培玉生前就讀的同濟大學匯報,并獲得同濟大學師生的支持,再得到上海媒體的聲援,全國媒體廣泛報道此案。該案終于引起中央及公安部領導重視,在強大的壓力下,公安機關終立案偵查,并將韓某臣等四人批準逮捕。
2001年3月20日,這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亓培玉遇害案,由阜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在阜陽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經過激烈的庭審,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韓某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韓某臣不服,上訴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胡瑾律師作為亓培玉家人的代理人就民事部分也提起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此案進行了二審,二審維持了一審對韓某臣的死刑判決,此案終于圓滿結案。
案后胡瑾就此案寫出《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與完善》一文并發表,該文為以后此類刑事案件申請精神賠償提供了極好的借鑒經驗。此案的公正判決其影響和意義可謂深遠。
胡瑾律師坦言:“其實在這里要感謝全國的媒體和同濟大學,若沒有媒體的介入和同濟大學師生的大力支持,此案能否得到公正的審判,還是個未知數,而我只是做一個律師該做的事。”
安徽省2000年最大金融憑證詐騙案——陸某、劉某詐騙中國銀行一千萬案
2000年,由于劉某與陸某在青海投資某金礦而缺少資金,劉某從其在中國銀行的朋友得知安徽某集團有1000萬元閑散資金存到了中國銀行。遂與陸某商量如何取出秘密借用一下這筆資金,待金礦投產賺錢后再將該款匯回中國銀行。其后,陸某私刻了安徽某集團公章、財務章將該1000萬元取出,用于購金礦經營。在金礦即將投產之際,卻東窗事發。胡瑾律師作為陸某的辯護律師介入該案。胡瑾律師在庭審中提出了以下觀點:第一,本案一審認定的證據間不能相互印證,陸某供述曾與劉某一道找人刻章是孤證;找人刻章的過程也是孤證,沒有證據予以印證。第二,證據之間相互矛盾。(1)刻章的時間與其他證據之間有矛盾。(2)證據與情理之間也有矛盾。第三,證據鎖鏈斷裂,不具有閉合性。第四,陸某對于該筆款項并未揮霍,而是用于投資了金礦,假以時日,該筆款很快將會得到償還。該辯護意見被法院采納,陸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第一被告被判無期徒刑)。陸某服刑出獄后,第一時間即找到了胡瑾律師,再次表達了對胡瑾律師的感激和敬重之情。
合肥中院發布2014年十大案例之——王麗娟等組織、領導特大傳銷活動案(胡瑾律師擔任該傳銷組織頭目王麗娟直接下線被告李某華辯護人)
王麗娟“資本運作”傳銷案件是安徽省迄今為止最大一起傳銷案件。由于其宣傳的“1040工程”具有很大的誘惑性,參與傳銷的人數達8500余人,涉及資金上億元。
胡瑾律師為之辯護的李某華是王麗娟的直接下線,按照常理,其量刑應該與王麗娟量刑一致,或比王麗娟少判兩個月——這也是宣判前很多人的猜測。
2014年3月28日上午,該案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宣判,主犯王麗娟被判8 年,罰款500萬元。胡瑾律師為之辯護王麗娟第一下線李某華被判六年?梢院敛豢鋸埖恼f,被告李某華被判決六年辯護相當成功!
滿意的判決結果來源于胡瑾律師庭前精心的準備和機智的臨場發揮。此案一開庭即經歷了一波三折,特別是應對庭審中的突發情況,更體現了胡瑾律師的豐富的辯護經驗和非凡智慧。
胡瑾律師深知庭審的焦點是李某華的下線人數,圍繞李某華的下線人數控辯雙方肯定要激烈交鋒。而確定李某華下線人數的焦點是李某華究竟是何時脫離傳銷組織。果然,剛開庭不久,李某華當庭回答公訴人的訊問時,稱自己是2011年5月已經脫離了傳銷組織?稍诨卮鹈撾x傳銷組織的原因時,李某華說是下線將自己“割掉”了。平地起波瀾!控方抓住李某華被下線“割掉”事實不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圍繞李某華自己是否于2011年5月已經脫離了傳銷組織,控辯雙方烽煙又起。和胡瑾律師估計的一樣,在2011年5月這個時間點,控方很快提出質疑,稱李某華自此后還從傳銷組織中獲利,不能認定為脫離。胡瑾律師則提出了,2011年5月后的交易明細,是李某華回家辦公司后,向原組織成員賣保健品的貨款。沒料到李某華在回答法庭“你原傳銷組織成員買你保健品的貨款是如何給你的”問題時,竟然自己踢了個“烏龍”,說是通過現金給付的。
眼看就要功虧一簣,身邊的助手焦急萬分,胡瑾律師示意他不急。沒想到胡瑾律師臨時設計了幾個巧妙的提問,通過發問李某華的下線,同案被告侯某、曾某等人,通過他們的回答,證實李某華2011年5月回家辦公司后,他們的確多次買過李某的保健品,并且他們的下線也有許多人都買過李某華的保健品,他們多數都采用過傳銷賬戶轉賬支付貨款。
為挽回局面,胡瑾律師則以退為進,在法庭辯論時拋出了最后的王牌,提出李某華于2011年5月離開合肥回家辦公司,不在傳銷組織中擔任職務。銀行交易明細至少可以證明李某華自2012年4月起,和傳銷組織沒有任何資金往來,不從傳銷組織中獲利,應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認定其從2012年4月已脫離了傳銷組織。
該判決結果實屬來之不易!這樣的判決又在情理之中。從事刑辯20多年豐富的辯護經驗、庭審時機智縝密的邏輯思維、嚴謹踏實的辦案作風、對被告高度負責的責任心,這些成就了他作為安徽刑辯大律師的魅力,也是其辦案效果不同凡響的基石。難怪他能贏得當事人的高度信任,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贊譽!
2014安徽省最大的行賄案——周某某向蕭縣原縣委書記毋某某行賄案
2014年2月24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某某受賄一千多萬,對毋某某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毋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其受賄所得錢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毋保良受賄案”中最大行賄數額900萬元的行賄人是周某某。我國刑法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井處沒收財產。”按照上述規定,周某某行賄九百萬,應該判刑十年以上。
周某某被批捕后,其家屬第一時間即聘請了胡瑾律師擔任辯護人。檢察院反貪局認為周某的行賄行為是個人行為,應予以嚴懲。胡瑾律師介入后提出并堅持認為當事人周某是為了單位利益而行賄,應屬單位行賄的意見。在庭審中,胡瑾律師提供了周某某具有自首、立功、被迫行賄等眾多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胡瑾律師的這些辯護意見得到了法庭的采納。最終,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判了兩年零六個月。當事人對胡瑾律師的辯護和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非常滿意。
后記
我不是“安徽刑辯第一人”,安徽還有很多優秀的刑辯律師!胡瑾律師再三向筆者強調。筆者還了解到,胡瑾律師除刑事辯護外,更代理了諸多涉外和重大民商訴訟類案件。當筆者問及胡瑾律師20多年的律師執業生涯有哪些人生感悟以及對青年律師有哪些建言時,胡瑾律師道:律師一定要走專業化之路,年輕時做加法,有案件就辦,可以在各類案件中得到歷練,到了一定程度就要做減法,就是要走專業化的道路了!
胡瑾律師領導的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部目前是安徽省最有影響的刑事律師團隊之一,近三十名專業刑事律師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刑事法律服務。盈科合肥所現在有100多名律師,目前是安徽省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專業化”使得這家13年底才進入安徽的盈科律師事務所聲名鵲起,盈科合肥刑事律師團隊在胡瑾律師領導下更是蜚聲江淮大地!
20多年的執著和堅守,胡瑾律師在公眾中獲得了盛名與良好的口碑。很多大案、要案當事人家屬在案件審理結束后,紛紛給他寄來感謝信或登門道謝,更成就了他在刑事辯護領域的地位和影響力。安徽司法系統每年度都要評選年度影響力案件,如:安徽十大刑事案件,合肥十大案件等,幾乎每年度胡瑾律師辦理的案件都榜上有名。如龔某走私、販賣象牙制品案,此案入選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度公布的十大案件之首;再如王麗娟等組織、領導特大傳銷活動案,此案為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度公布的十大案件之一。據統計胡瑾律師是2014年和2015年在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最多的律師,也是2015年在合肥市中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最多的律師。眾多的重大刑事案件是當事人對胡瑾律師最大的信任!
因篇幅所限,不可能將胡瑾律師20多年代理的數百刑事案件在此一一分享給廣大讀者,讀者可登錄安徽刑事辯護網(www.148china.com)、合肥律師網(www.hefei148.com)或微信搜索“胡瑾律師”,相信會有更多的收獲,因為那里記錄了一名中國律師的執著和堅守,記錄了一名刑事辯護律師擲地有聲而又厚重的心音!中國刑辯大律師——胡瑾,實至名歸也。